佛山小红帽儿童保护 发表于 2016-1-15 09:50

性侵男童教师被控制 猥亵罪的构成要件

性侵男童教师被控制彭女士说,今年6月底,把孩子接到广州过暑假。7月8日,给儿子洗澡时,发现儿子屁股上长了一些肉瘤。带他到医院检查后,查出肛周尖锐湿疣,人乳头瘤病毒低危型阳性。医生诊断,发病前3个月有不洁性接触。在家人追问下,小冬讲述了被小学三年级数学“黄老师”性侵的遭遇。“每次老师都是先给我东西吃,我吃了东西后他就乱动。有时在厕所,有时在树丛后面。”小冬告诉父母。彭女士说,除小冬之外,班里还有多名同学受到过教师类似行为的侵害,“老师发现孩子长这个之后,就寻找新目标了”。猥亵罪的构成要件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或侮辱妇女、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妇女,是指对妇女的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不包括性交行为。但是对男童的猥亵是包括奸淫行为。所谓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人身采取殴打、捆绑、堵嘴、掐脖子、按倒等侵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的强暴方法,使被害人不能反抗。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采取威胁、恐吓等方法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被害人不能反抗。所谓其他手段,是指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无法反抗、不知反抗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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