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督导培育 发表于 2012-8-28 16:58

全国各地社工薪酬水平一览

本帖最后由 安然 于 2012-9-6 08:52 编辑

               全国各地社工薪酬水平一览

   2楼深圳社工薪酬 (2012年4月18日)
   3楼东莞社工薪酬 (2011年12月13日)
   4楼广州社工薪酬 (2010年)
   5楼南京社工薪酬 (2010年12月8日)
   6楼嘉兴社工薪酬 (2010年12月3日)
   7楼广州社工薪酬 (2010年8月1日)
   8楼上海社工薪酬 (2009年10月12日)
   9楼顺德社工薪酬 (2011年8月4日)
   10楼 北京东城社工薪酬(2010年12月6日)
   11楼 常州社工薪酬(2012年7月17日)
   12楼 北京社工薪酬(2012年2月29日)
   13楼 南海社工薪酬 (2011年7月27日)
   14楼 台湾社工薪酬 (2012年8月29日)
   15楼 香港社工薪酬 (2007年)
   18楼 广西社工薪酬 (2012年9月)

桂城督导培育 发表于 2012-8-28 17:22

【深圳】关于调整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资金使用标准的通知

本帖最后由 东莞清流 于 2012-8-28 17:26 编辑

                                     深民函〔2012〕395号

                     关于调整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资金使用标准的通知

各社工服务机构:

  近年来,我市社会工作发展总体成绩显著,以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岗位的形式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纷纷给予办公设施、设备及业务活动经费对岗位社工进行支持, 同时,部分社工机构对专项业务活动经费管理不善,随意性较大。经统筹研究,为切实提高社工的薪酬待遇水平,在政府购买经费标准未进行统一调整前,现将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经费的开支标准进行调整(岗位社工和项目社工同等适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获得国家初级助理社工师资格证书的一线社工的平均工资标准指导价提高至4700元/月(机构最多只能下浮5%, 除基本工资外,含机构和社工个人应缴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绩效奖金、高温补贴、工龄工资、证书补贴、学历补贴等各种福利开支在内),未获得证书的可下浮10%—20%;如有机构原定社工薪酬待遇实际高于此指导标准的,不得降低。

  二、机构下浮社工工资部分,要全部用于全体社工福利待遇开支和专项团队活动,禁止用于机构管理费用支出。

  三、原定每年每人6000元的业务活动专项经费调整为2400元/年,用于社工开展个案、小组、社区活动购买活动用品等开支,实际开支需超出部分,由机构向用人单位争取支持解决。

  四、初级督导工资、督导助理补贴暂不调升,待下一步统一调整。

  五、平均工资指导价是指机构总体开支社工薪酬时要遵循的总体标准,并不要求每名社工工资平均,允许各机构根据社工主观条件和社工工作客观情况予以上下浮动,制定本机构薪酬进阶标准,适当拉开薪酬档次。

  六、各机构应尽快根据以上规定修改制订本机构的社工工资待遇方案,征求全体社工意见确定后公布实施,同时报我局社工处备案。

  七、各机构首先要满足以上支出标准,剩余部分才能作为机构管理运行费用列支,不够部分由机构举办者出资予以补足。其具体实施情况将作为今年机构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

  本标准从2012年5月1日开始施行。原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联系人:李夏飞,联系电话:25831763)




原文链接:http://cncasw.blog.163.com/blog/static/16913796820123271125596/

桂城督导培育 发表于 2012-8-30 10:43

【寻找真相】东莞社工薪酬标准真实情况

本帖最后由 东莞清流 于 2012-8-30 10:45 编辑

CNSWSP2011年12月13日
【寻找真相】东莞社工薪酬标准真实情况。昨日,本站微博发布一条转载于广州日报的新闻报道:东莞:考了社工证 月薪四千六 http://t.cn/S5sOlB该信息发布之后,受到部分社工朋友质疑。本着对社工行业负责的态度,本站多方核实,现了解到东莞市社工办负责人的解答,详细情况如下。

各位同工:

    大家晚上好!我是市社工办(市民政局社会工作科)工作人员。现就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后社工10月份薪酬未相应提高问题简要解释说明如下:

一、各位同工10月薪酬未相应提高确为事实,其原因是《东莞市2011年公益性社会组织社工薪酬标准指导价》未能及时公布。我们已于9月中旬研究起草了社工薪酬政府指导价的讨论稿,并于其后根据1+7文件要求报市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当时的设想是10月初相关部门回复,10月中下旬正式发布,11月初大家领取10月份工资的时候即可按照新的标准执行。但是,一直到10月中下旬相关部门才分别反馈意见(个别重要部门提出了客观上“不利于绝大多数同工尽可能多地提高实际收入”的不同意见)。随后,为了尽可能地维护大家的权益,我们再度与相关部门多次协调、反复争取,故一直拖到日前才初步争取到“有利于提高社工普遍薪酬待遇和调动积极性”的一致意见。目前,我们正在重新起草相关函件,争取近期正式出台社工薪酬政府指导价。

二、各位请放心,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后一线社工薪酬一定会相应提高(具体数目这里不大好说,因为毕竟相关部门还没有正式答复。希望大家谅解!),而且从10月份正式执行。也就是说,我们会明确要求各机构一分不少地从10月起补发标准提高的部分。

三、我们在10月底已经明确地将上述情况告知各机构总干事,要求各机构向广大同工解释、说明清楚,尤其是在请求大家谅解的基础上声明一定会在今后补发标准提高后的那部分薪酬待遇。如果有个别机构未能传达解释的,希望大家互相转告。

我们为因为我们的原因未能及时出台薪酬指导价而导致广大同工未能及时享受相关待遇表示深深的歉意!

真诚地希望广大同工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市社工办电话:22832506、22832571,邮箱:dgsg08@163.com)!

真诚地希望大家给我们更多的理解和包涵!

附件:东莞社工将涨“工资” 10月1日起涨至4200元

http://news.sohu.com/20110920/n319890924.shtml

昨日市民政局向媒体公布,第14次市长会议决定,从10月1日起,东莞市购买社工岗位服务经费标准统一将提高至7.2万元/人/年,相当于比现行的6万/人/年增长了20%。增加的1.2万元中,0.84万元用于提高社工薪酬,0.3万元用于补贴机构场地租金、购买“五险一金”支出、管理人员工资和社工继续教育开支等,0.06万元用于提高社工活动经费标准。





原文链接:http://cncasw.blog.163.com/blog/static/1691379682011111391431948/

桂城督导培育 发表于 2012-8-30 10:47

广州市2010年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指导价位表







原文链接:http://cncasw.blog.163.com/blog/static/16913796820109116381861/

桂城督导培育 发表于 2012-8-30 10:48

本帖最后由 东莞清流 于 2012-8-30 10:50 编辑

                               南京社工年薪将提至4万元以上
                                                                           2010-12-08  来源: 南京日报


      为他人献爱心 为自己留放心
  
      南京市职工互助互济会
  
   “民政局打算如何稳定社工队伍,提高待遇?”“有医疗资质的养老院太少了,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昨天举行的市民政局2010年行风建设述职评议大会上,行评代表和民政服务对象就当前老百姓关注的热点话题进行了现场提问,有关负责人进行回答。市民政局负责人对今年民政主要工作进行了述职,现场发放测评表79张,综合满意率是97.46%。副市长陈维健出席评议大会。
  
      多部门联网的低保信息比对系统明年启动
  
      问:不少有劳动能力的中青年人赖着吃低保,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鲍意华(市民政局副局长):去年,我市低保对象为14.6万人,今年11月底下降为13.9万人,我市低保首次出现负增长。这是因为今年市民政局推行信息比对工作,核查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目前,多部门联网的信息比对的网络系统已建成,明年年初投入使用,届时想骗吃低保几乎不可能。另外明年我市将开始修改原有的低保实施细则。
  
      社工年薪将提高至4万多元
  
       问:大学生社工已有一部分因为收入太低辞职。我想请问市民政局打算如何稳定社工队伍,提高社工待遇?
  
      赵军(市民政局副局长):现在南京社工的年收入为2万元,这个待遇确实不高。目前,市民政局已拟出计划,并报批市政府,工资将提高至南京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年薪至少为4万多元。目前,鼓楼等区县已在着手执行该标准。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督促各区县严格执行。
  
      明年50家养老机构将有医疗能力
  
      问:现在的老人对医疗要求越来越高,但养老院却办不到医疗经营许可证,这一难题怎么解决?
  
      李杏生(市老龄委副主任):我市现有养老院245家,具有医疗资质的仅有23家。市民政局已和卫生等部门协商,增加医疗护理型养老机构的比例。首先,对拥有15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院升级,购置医疗设备,引进医护人才,办理医疗许可证;第二,我们已与中大医院、鼓楼医院等医院取得联系,购买服务,借助他们的医疗力量为老人服务。预计明年,我市将有50家养老机构有医疗能力。
  
      后宰门儿童福利院孩子将搬到高淳分院
  
      问:听说我市在高淳建了一所新的儿童福利院,把所有的孤残儿童都搬到那里,那原有的儿童福利院做何用?
  
      朱洪(市社会儿童福利院院长):儿童福利院现有孤残孩子600多名,位于后宰门的儿童福利院只能容纳300多名孩子,其他的孩子都寄养在社会福利机构和家庭。今年3月,儿童福利院在高淳开建分院。计划明年,院内所有孩子都搬到高淳分院,而位于后宰门的福利院将变成一个残疾孩子康复指导服务中心,为社会上脑瘫儿、先天性发育迟缓儿、孤独症儿童的康复训练做指导。




原文链接:http://cncasw.blog.163.com/blog/static/16913796820101181517260/

桂城督导培育 发表于 2012-8-30 10:51

一级、二级、三级社工师月薪为4200元、3900元、3500元 社工岗位薪酬“明码标价”

本帖最后由 东莞清流 于 2012-8-30 10:53 编辑

                                                      嘉兴在线新闻网   2010年12月03日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获悉,市级有关部门已分别印发了《嘉兴市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办法(试行)》、《嘉兴市社会工作人才专业技术职位设置及薪酬待遇办法(试行)》、《嘉兴市社会工作及社会工作人才教育培训办法(试行)》、《嘉兴市“社工和志愿者”联动工作办法(试行)》4个文件,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工作发展。其中,困扰了社工许久的岗位设置和薪酬等问题,首次以文件形式有了明确规定。

       四个专门文件为社工“护航”

      据悉,我市成为全省最早就社工职称和薪酬出台专门文件、建立社工薪酬待遇保障制度的城市。4个专门文件分别提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相关对策和措施,为我市社工发展“护航”。

   《嘉兴市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办法(试行)》要求在我市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有关社会服务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四大领域设置社会工作岗位,明确了岗位设置比例和工作职责,并提出了通过“转换一批、引进一批、储备一批”的办法来配备专门人员。

   《嘉兴市社会工作人才专业技术职位设置及薪酬待遇办法(试行)》提出了岗位设置原则、职位名称、等级及定岗范围、结构比例、聘用及晋升条件,明确了实行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民办专业社工服务机构等多层次的社工薪酬待遇。

   《嘉兴市社会工作及社会工作人才教育培训办法(试行)》提出要建立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知识普及、全员轮训、专业督导和继续教育有机结合的培养体系,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嘉兴市“社工和志愿者”联动工作办法(试行)》提出要建立由市、县(市、区)两级社工办、共青团牵头,相关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者组织等参加的“社工和志愿者”联动工作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社工和志愿者”联动工作。

       社工岗位分为三级六档

       根据《嘉兴市社会工作人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薪酬待遇办法(试行)》规定,我市社会工作人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三级六档,即中级、助理级、员级。其中,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又细分为一级社工师、二级社工师、三级社工师三种;助理级又分一级助理社工师和二级助理社工师;员级即社工员。

   《嘉兴市社会工作人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薪酬待遇办法(试行)》对不同职称的社工“明码标价”:“一级社工师4200元/月,二级社工师3900元/月,三级社工师3500元/月;一级助理社工师2700元/月,二级助理社工师2400元/月;社工员2000元/月。”

      此外,试用期或见习期的社工薪酬也有明确的薪酬指导价:博士研究生3500元/月,硕士研究生2400元/月,本科毕业生2100元/月,大专毕业生1700元/月。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虽然各单位对社会工作者薪酬也有一定的规定,但较柔性,系列文件的出台有利于社工职称设定与评定以及薪酬的量化。




原文链接:http://cncasw.blog.163.com/blog/static/169137968201011335230203/

桂城督导培育 发表于 2012-8-30 10:54

广州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实施办法(试行)

本帖最后由 东莞清流 于 2012-8-30 10:58 编辑


                                       穗民229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广州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实施办法(试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广州市民政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一日


广州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71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精神,参照《关于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8〕84号),结合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的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社会管理或服务职能的人民团体以及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社区建设、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劳动就业、司法矫治、卫生服务、老年人服务、青少年服务、婚姻家庭服务等领域提供社会服务或参与社会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农村基层组织以及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
二、实施原则
(一)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分类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的原则。
(三)坚持不新增人员编制和社区专职人员员额的原则。
(四)坚持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和薪酬待遇相对应的原则。
三、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等级、名称及聘用晋升条件
(一)岗位等级。结合我市实际,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员级四个等级(即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员)。其中,高级社会工作师分三档,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六、七级;社会工作师分三档,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九、十级;助理社会工作师为二档,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十二级;员级一档。
(二)岗位名称。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通用名称从高到低分别为:高级社会工作师一级、高级社会工作师二级、高级社会工作师三级;社会工作师一级、社会工作师二级、社会工作师三级;助理社会工作师一级、助理社会工作师二级;社会工作员。
(三)任职及晋升条件。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聘用。竞聘者须符合如下基本条件: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履行社会工作专业守则,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水平,取得相应的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员除外),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同时,按以下规定实行聘用及晋升:
1.高级社会工作师:待国家明确该职称政策后另行确定。
2.社会工作师:持有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考取证书后首次聘用为三级社会工作师。原则上社会工作师区间内由低到高晋升聘用每级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
3.助理社会工作师:持有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考取证书后首次聘用为二级助理社会工作师。原则上二级助理社会工作师晋升聘用为一级助理社会工作师的工作时间不低于2年。
4.社会工作员:未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如下人员:《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颁布前,通过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社会工作者(三级)职业资格鉴定的人员;持高校社会工作及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毕业文凭的人员;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在社会工作领域实际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经过社会工作专业的系统培训并达到相应要求的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
四、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等级结构比例
    根据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等级结构比例。
(一)岗位设置的结构比例
1.人民团体:暂不规定岗位设置数量,但这些单位中具有社会管理或服务职能的岗位,要逐步设置或明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2.事业单位:主要以社会工作专业技术提供公益性社会服务的单位,应保证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总量的70%;社会工作专业与其他专业在单位岗位中同等重要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一般应占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总量的50%左右;社会工作专业在单位岗位中是属于辅助岗位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一般占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总量的20%以下。
3.城乡社区组织:城乡社区按服务对象的一定比例设置社会工作岗位。社区服务机构内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就业服务、社区矫正、心理疏导、人民调解、婚姻家庭服务、残疾人服务、青少年服务等工作岗位,明确为社会工作岗位。居(村)民自治组织可以参照城乡社区组织的岗位设置,促进专职人员提高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
4.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以及应以社会工作方法为主提供服务的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岗位一般不低于机构岗位总量的35%;其他接受政府购买服务的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岗位比例一般不低于机构岗位总量的25%。
(二)岗位等级结构比例
1.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为主体岗位的单位,高级岗位控制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总量的20%—25%之间,中级岗位比例控制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总量的30%—40%之间。
2.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为同等重要岗位的单位,高级岗位控制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总量的10%—15%之间,中级岗位比例控制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总量的20%—30%之间。
3.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为辅助岗位的单位,高级岗位控制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总量的5%左右,中级岗位比例控制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总量的10%—20%之间。
4.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高级岗位五、六、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九、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十一、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
    行政主管部门和其授权机构,应将上述岗位设置要求作为机构登记注册、年检、日常管理的依据,作为评估从事公益服务社会组织的重要指标。同时,作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条件,并依此核算购买服务机构的人力成本。
五、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办法及人才配备方式
(一)岗位设置办法
采取“明确一批,增设一批,开发一批”的办法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在具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人民团体以及实际承担社会管理服务职责的其他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中,明确一批社会工作岗位。在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和城乡社区组织中,通过岗位调整、合并的方式,增设一批社会工作岗位。在社会工作机构等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中,着力开发一批社会工作岗位。
(二)社会工作人才配备方式
各区(县级市)和市有关部门应根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的原则和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组织和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配备社会工作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配备方式,以提升转换和引进专业人才相结合。对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现有在编在岗人员,主要采取提升转换的方式,通过专业培训及参加考试并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转换为专业社会工作者。设有社会工作岗位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组织,有空编且招考、录用或招聘人员时,应主要面向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生和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专业人员。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通过提升转换和引进的方式,按要求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按现行程序呈报审批;其余组织按相关规定考核聘用。
六、社会工作人才薪酬待遇
(一)人民团体的在编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仍按照我市现行机关工资制度执行,并由财政统发。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仍按照我市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执行,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集中的事业单位,在核定津贴总量时可适当高定。
(二)政府定期公布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指导价。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内从事社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薪酬与其他福利待遇由签约机构按拟聘用人员学历、资历、工作能力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确定。在试点阶段,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可根据所在地区事业单位的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在《广州市2010年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薪酬指导价位表》(见附件)标准内作上下10%的调整,确定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薪酬成本。政府在与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合约中明确规定用于支付薪酬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根据实际评估修订。


    附件:广州市2010年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指导价位表
            http://www.gzmz.gov.cn/site/main/upload/634176564708193359596.doc







原文链接:http://cncasw.blog.163.com/blog/static/16913796820111210622553/

桂城督导培育 发表于 2012-8-30 10:58

本帖最后由 东莞清流 于 2012-8-30 10:59 编辑

                                  上海明确社工薪酬最低标准
                                                                              解放日报 2009-10-22 记者 张骏

   上海已明确社工薪酬最低标准,在今后1至2年内,全市社工的人均总费用不低于每年5万元。完善组织内部的职业晋阶制度设计,拓展社工的职业发展空间,明确工作业绩与职业发展、薪酬保障相挂钩的考核导向,建立健全与社工专业水平和职业水平相适应的薪酬管理办法。
  
      上海已明确社工薪酬最低标准,在今后1至2年内,全市社工的人均总费用不低于每年5万元。
  
      市综治办相关负责人日前在回应政协委员提案跟踪时表示,各区县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社工薪酬最低标准上逐步加大投入;截至9月底,除崇明县等极少数地区的财政落实存在困难外,全市大部分的社工都领到了新的工资。
  
      自2002年上海在全国率先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后,社工成为改造、帮助曾犯过罪错的人员回归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但社工体系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也存在发展“瓶颈”。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工作量大而工资低,一名社工同时要联系50名社区服刑人员,尤其在郊区面积大的街镇,常常疲于奔命;二是缺乏晋升途径,对职业的前景预期失望,造成社工队伍不稳定和大量骨干社工流失。
  
      为稳定社工人员队伍,市综治办表示,将建立健全相应任职资格评价标准及其认证、注册制度。适当降低准入门槛,吸引有相当社会工作经验但暂无专业学历的社会人员从事预防和减少犯罪专业社会工作。同时,完善组织内部的职业晋阶制度设计,拓展社工的职业发展空间,明确工作业绩与职业发展、薪酬保障相挂钩的考核导向,建立健全与社工专业水平和职业水平相适应的薪酬管理办法。




原文链接:http://cncasw.blog.163.com/blog/static/16913796820124143535766/

桂城督导培育 发表于 2012-8-30 11:00

本帖最后由 东莞清流 于 2012-8-30 11:01 编辑

                     顺德:社工岗位薪酬将实现最低3500元/月
                                                                                 凤凰网 2011-08-04 记者 毕晓哲

       广东佛山顺德社工岗位薪酬将实现最低3500元/月。11日,《顺德社会工作人才薪酬待遇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初稿出炉,即日起开始征求相关部门及各镇街意见。据悉,《方案》对顺德在岗社工薪酬实行分级制,分为助理社工师、中级社工师及高级社工师。其中,助理社工师起点薪酬待遇为3500元/月,中级社工师从4000元/月-7000元/月不等,高级社工师的薪酬则视具体情况而定。
   
      就我国各地城市的社会工作者制度而言,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新事物,最早见于2003年,我国第一批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者才在上海诞生,标志着“助人为乐”行为真正成为一种法定制度框架下的职业。《方案》初稿出炉,是政府方面从制度构筑上保障社会工作人员薪酬权益的重要一步,这一步的积极探索和迈进,或标志着当地社会工作者制度的规范与成形。
   
      但社工薪酬制度化规范化仅是“第一步”,未来的发展所面临的任务仍然艰巨,所面临的挑战依然不少。一是对社会工作者“培养”和培训问题。社会经济在飞速发展,社会工作者的素质和服务水准也应适应形势。这些都需要政府方面未雨绸缪,既要通过工资保障方面的“激励”,也要从政府财政投入方面加大对“进门”的社工的专业性培训。并且也有必要建立一个工资薪酬之外的岗位激励、奖励机制等。
   
      由于社会工作制度总体上是新生事物,也由于社会工作所涉及的社会领域的庞大和复杂,这都会给政府管理和引导这一领域的健康发展提出挑战。究竟什么样的社会领域应加速发展社工,究竟哪些领域应以政府工作为主、社工审慎进入?以及社工工作本身所面临的难点困惑或民间纠纷如何应对和解决等,都需要尽快以制度跟进。第三个挑战就是,社会公众对这一工种的认同感如何,是不是能获得一个较高的社会影响和地位等。在我国香港、澳门,注册社工是一种极为受尊重的职业,不仅有较高的工资收入也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对于我们一些城市而言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当然,“瑕不掩瑜”,总体而言对于一些城市规范和保障社工权益之举应予以高度肯定。而且,可以预期的是,社工及其制度将是未来城市发展的“朝阳产业”,也有着很大的拓展空间。随着城市现代化水平的提高,社会制度和保障社工权益的制度也会越来越完善。




原文链接:http://cncasw.blog.163.com/blog/static/169137968201241434921716/

安然 发表于 2012-8-30 11:35

北京东城社工涨工资 月薪2000元接近基层公务员
                                                               来源:法制晚报 2010年12月06日

      从今年7月开始补发区社工委:招录竞争或将更加激烈  本报讯(实习记者袁文)东城区205个社区的社区工作者涨工资了,最高涨幅1200元,人均近2000元,将接近基层公务员的收入。  今年7月,北京市社会办、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通知》的文件。今年9月,社工涨工资政策陆续出台,石景山区、西城区、朝阳区和丰台区相继制定并公布细则。  近日,东城区印发相关细则,为社区工作者普涨工资。  涨薪前,社工基本工资(津贴)为900元至1100元,每服务满一届(三年),增加津贴150元。  东城区社工委介绍,社区工作者主要包括退休返聘人员和公招公考招录人员。此次调整,根据学历、服务年限不同,涨幅在200元至1200元之间。  其中,退休返聘人员每月津贴涨200元,公招公考招录人员每月基本工资涨700元,津贴涨200元,共计900元。  调整后,社区工作者工资不低于事业单位工资,人均近2000元。  此外,专职社会工作者初级资格证书持有者另加200元,中级资格证书持有者另加300元。  区社工委队伍科张科长介绍,这是近年来,东城区的社区工作者工资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东城区即将公开招录42名社区工作者,调薪后,社工招录竞争程度或将更加激烈。  2009年入职的基层公务员目前每月收入2400元左右。调整后,社工的收入接近基层公务员。  社区反应  工资低大学生社工流失多  收入太低,导致新招的大学生社工纷纷流失。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街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街道去年新招的大学生社工里,不少人已经选择了辞职。  “工资太低了,外地孩子还得租房,付了房租连吃饭钱都不够了!”该工作人员称。  在北新桥民安社区,新老两代社工向记者展示了各自的工资存折。2000年入职的社工当年月薪为1073元,2009年入职的社工当年月薪为1164元。而从2000年至2009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年收入已经从15726元(月薪1310元)提高至48444元(月薪4037元)。  民安社区主任吴志民介绍,为了缓解大学生社工的经济压力,社区特意联系辖区单位,办理食堂饭卡,“三四块钱就能吃饱饭”。逢年过节时,大伙都惦记着给孩子们送些食物和生活用品。



原文链接:http://cncasw.blog.163.com/blog/static/169137968201011623742832/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全国各地社工薪酬水平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