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选22名 社会工作督导助理
本报讯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建设一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督导人才队伍,市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于近期开展第三批社会工作督导助理(以下简称“督导助理”)选拔工作。 据了解,此次将在全市范围内共选拔产生22名督导助理,选拔对象为全市所有受聘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工机构的一线社工,未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但已开展专业服务1年以上的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中,特别优秀的专业社工亦可作为选拔对象。此外,此次选拔还在学历、资质以及专业经验上存在要求。要求选拔对象具有社会工作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资质上要求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质;要求具备至少一年以上一线社工实务工作经历。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在社会工作方面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表彰,曾在其他地区担任督导助理或见习督导,为督导、用人单位特别推荐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市民政局提醒,参加本次督导助理选拔者需在“东莞社会工作网”上下载《东莞市社会工作督导人才选拔登记表》,填写后附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于3月13日(星期二)前报送至市社会工作协会。
据悉,市社会工作协会将统一组织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考试测评,并根据考试测评总成绩确定督导助理初步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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