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招聘 发表于 2011-9-7 17:43

【深圳宝安阳光】急聘【顶岗社区社工1名】

深圳市宝安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立于2009年5月,是经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批准成立的为政府和社会提供综合性、专业性社会工作服务和管理的民办非营利机构。
2011年9月份,因中心一名社工离职,现特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服务一线社工1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1、认同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和理念,能够遵守社会工作专业伦理;热爱社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愿意投身社会工作事业;

2、认同“阳光”机构文化、义工理念,具有团队精神;

3、社会工作专业或社会学、应用心理学、社区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生或往届生,通过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证书(今年刚通过考试的同工可携带成绩单打印件);
4、尊重服务对象的自决权、隐私权、知情权,保护其利益,接纳服务对象;

5、具有开拓精神,热爱学习、积极创新,能运用专业方法和技巧,为用人单位解决服务对象的实际问题,能主动为机构和用人单位相关工作出谋划策;

6、遵守职业操守及中心、用人的管理制度;

7、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独立开展工作能力及分析判断能力;

8、有社区社工实务经验,能听说粤语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9、健康状况良好,具合法身份。

参加面试人员请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社工证原件及复印件,附相关获奖材料等。

二、试用期及工资待遇
1、试用期: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两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
2、试用期的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支付。

三、应聘流程

请有意应聘的朋友下载并填写本中心统一格式的“宝安阳光社工服务中心应聘表”(下载地址见本公告下方),另外可将个人原简历及相关证书、学术论文或实务工作报告等资料打包附在应聘表之后,并注明“***应聘社工”发送到电子邮箱baygsg@126.com,传真至0755-29169309,简历将在机构人力资源库建档保存并由机构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审阅,择优通知统一面试(暂时不能到机构面试的可进行电话面试),择优录取聘用。
机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中心区宏发中心大厦13A楼12号(附近公交站台:西城上筑)
社区服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中心区海裕社区服务中心(深业新岸线居委会11#B座首层社会工作办公室,附近公交站台:深业新岸线)
咨询电话:18820965633(余主任)
电子信箱:baygs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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