汀雨幽幽 发表于 2011-7-25 18:11

2011年8月彩虹社工中心招聘

深圳市龙岗区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立于2007年12月,是一家专门为政府和社会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非营利性民间组织,机构秉承“让生活更精彩”的核心价值,不断践行“专业,勤力,敢想,敢为”的理念,80余名社工在禁毒、学校教育、老人、社会救助、社区家庭、医务等领域为龙岗区民政局、教育局、区政法委,南山区民政局、教育局,宝安区政法委以及坪山新区社会管理局等单位提供专业社工服务,并承接相关课题研究和项目开发运作。
现因机构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        督导主任3名
要求:
1、项目或团队管理经验一年以上;
2、助理社工师及以上职称;
3、热爱社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4、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强的分析判断方法和技巧;
5、身体素质好,有时间管理、压力管理及情绪管理方面工作技巧。
6、待遇面谈。

二、岗位社工5名
要求:
1、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热爱社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强的分析判断方法和技巧;
4、形象佳、性格开朗、沟通及协调能力佳,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
5、年龄在22—45周岁;身体健康;具备一定有益于开展工作的兴趣特长;
6、具备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水平考试资格证书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待遇:
1、工资标准按深圳市政府政策1+7文件标准给付;
2、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5天带薪年假;
3、一年不少于一次公费旅游或外出交流机会;
4、购买基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5、对符合条件的社工申请调入深圳户籍。

三、康复师
要求:
1、能独立完成老人、残疾人的康复训练;
2、能积极配合督导主任安排的其他工作。
3、特殊教育、康复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康复资格证书或相关证书、有康复服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5、待遇面谈。

四、文员
要求:
1、中专及以上学历;
2、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3、工作经验一年以上;
4、热爱公益事业,工作细心负责;
3、具有秘书证或者相关证书者优先考虑;
5、待遇面谈。
有意应聘者请填好《深圳市龙岗区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及本人相关资料(包括之前取得的能展现自己的能力的成绩包括论文、科研项目方案、发表文章等,个人生活照以及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打包后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到caihongrencaiku@126.com,邮件名称请按照“姓名-应聘岗位”格式命名,经初审合格电话通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彩虹社工中心,真诚欢迎每一位有志于社会工作的人士加入。彩虹社工,让生活更精彩!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755—89919897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愉园新村7栋首层
乘车指南:乘329、353、365、839(南山、布吉)到龙岗中心天虹站,351(罗湖)到紫薇花园站,358(盐田)到愉园新村站,k651(宝安)到万佳,然后步行可至。

                                 深圳市龙岗区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点击进入下载-深圳市龙岗区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应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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