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星空社会工作发展中心】招聘【社工】
广州市星空社会工作发展中心招聘信息广州市星空社会工作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星空”)是广州市民政局于2009年度批准成立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是由南方发展研究院心理健康研究所副所长、心理咨询专家何维女士发起创建的非营利公益性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星空成立两年多来,以 “星空=社工+心理+志愿者”的特色模式活跃于广州市的社会服务中,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积累了良好的社区服务经验,承接了一系列的服务项目,其中,石围塘“阳光心灵社区”项目和车陂“天晴计划”项目得到广泛关注。本机构不断成长不断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社工若干名。
一、应聘社工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社区服务行业,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3、全日制普通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心理学专业大专(含本科)以上学历;
4、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普通话能力,懂粤语优先。
5、具有一定的社区服务项目策划及动手能力和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日常办公软件操作能力(Excel,Word,PowerPoint,PS等)。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社会工作、心理学专业毕业或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及说明
1、符合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者,于 2011年6月1日前,将个人简历(请注明目前居住地)及相关证明材料(若有能证明专业能力的材料请一并提供,机构将作为面试的重要参考)发送至电子邮箱xksw_2009@163.com,电子邮件主题请以“姓名+应聘”的形式注明。
报名时个人简历和相关材料请务必以附件形式提交,并在简历标题处标注自己的姓名。合则约见,广州外应聘人士可通过视频面试。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本机构将予保密,并只作招聘有关职位用途,有关资料将于收到三个月内销毁。
2、应聘者在进行资格审核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应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作核对。并提交近期小一寸近照彩色相片2张。
3、应聘者应对所提交的资料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发现个人填报信息失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薪酬福利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合格者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福利按国家规定执行,待遇按照中心之工资体系给予。
2、除基本条件外,机构提供的员工福利还包括:
a、来自香港资深社工的专业培训,来自新加坡资深社工的家庭综合服务工作的培训。
b、经验丰富的实务督导。
c、充满关怀与爱的工作环境。
d、每年至少一次活力无限的户外团队建设活动
e、获得何维老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的心理培训与培养计划。
广州市星空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201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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