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友善】招聘【社工】发布【2010年3月2日】
荔湾区友善社会服务中心招聘公告一、中心简介
荔湾区友善社会服务中心由广州市荔湾区司法局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而牵头筹办,在荔湾区民政局正式注册,是专门面向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社会组织。
二、招募需求
(一)职位需求
招募2名大学社工系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资质的专职社工,我局组织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合格后择优予以聘用。
(二)聘用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1年以上从事社工工作的经历;
2.有扎实的社工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敬业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大学本科生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应聘须知
应聘人员先将个人简历投到友善社会服务中心邮箱(lwsqjz@126.com),由我中心先期审查,如适合我中心工作的需要,将电话通知携带以下材料到广州市花地大道北88号参加面试:
1.个人详细简历;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初级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
三、人员待遇
人员待遇:(1)中心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本科1880元/月,转正后工资待遇为2350元(包含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
(2)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根据广州市社会工作类专业技术人员薪酬指导价规定:试用期本科2800元/月,转正后3500元/月(包含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
(联系人:岳鸿洲,联系电话:81564511)
荔湾区友善社会服务中心
201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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