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无涯 发表于 2010-11-18 12:45

东莞拟出台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实施办法





2010年11月18日来源:东莞时报

  东莞政府向社会组织(NGO)购买服务,不仅仅是停留在试点领域。
  近日,一份《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试行)讨论稿》(以下称《讨论稿》)进入专家研讨阶段。《讨论稿》将经过专家论证、修改,再另行正式下发。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透露,此举为了进一步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讨论稿》提出,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形式包括购买岗位和购买服务项目,整个过程引入独立第三方进行考核评估。讨论稿还对提供服务的社工组织的资质门槛、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程序、市财政年度预算等作了说明。
  计划将临终关怀纳入社工工作
  事实上,从2009年首批172名社工正式上岗开始,市政府已经开始了向社工机构购买服务的实践。
  市民政局局长杨东如透露,从2009年下半年到2010年,市、镇两级财政共投入社会工作经费3900多万元,先后有民政、教育、妇联、司法等9个市直部门和莞城、东城、中堂等13个镇街开展试点,社工服务已经涵盖社会救助、优抚安置、教育辅导、残障康复、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正、禁毒、卫生、新莞人、企业员工服务等10多个领域。
  从今年开始,东莞市购买社工服务将全面进入推进阶段,将在更大范围内积累经验,探索模式。杨东如说,市民政局将争取把职工维权、劳动调解、信访维稳、临终关怀等正式纳入社工工作范围,把社会服务向基层社区、学校、医院全面扩展。
  政府可购买服务岗位和服务项目
  未来东莞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将实现从岗位购买向项目推进的平稳过渡。
  《实施办法讨论稿》提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形式包括购买服务岗位和购买服务项目。购买服务项目是根据服务对象的情况、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目标等进行综合预算,实行项目打包,由政府向社工机构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哪些领域的服务可以被纳入政府购买的范围呢?讨论稿第六条提到,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范围包括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社区服务、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劳动就业、司法矫治、卫生服务、老年人服务、青少年服务、婚姻家庭服务等领域和面向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社区矫治矫正对象、新莞人和低保、优抚人员等服务对象。
  如果是已经承接过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最近一次考核评估必须在“合格以上”等次。(记者 蔡嘉莉)

社工哥哥 发表于 2010-11-18 22:10

东莞越来越正规了·~~~~深圳加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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